近日,万盛中路神龙时代金华小区市民来电反映楼上住户饲养的鸽子粪便、羽毛掉落其房间,生活受到影响。市城管局万盛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
经调查,该小区某栋7楼何某在家中共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已饲养了四五年时间。由于其鸽笼设置在阳台上,悬空且伸出阳台,加之鸽笼是镂空的铁笼子,粪便、羽毛掉落无处理措施,因而楼下住户深受其扰。此前,小区物管和社区网格员也数次上门协商处理,何某均以办理了信鸽协会的饲养许可证为由拒绝配合。
(拆除伸出阳台部分鸽笼)
针对该情况,我执法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一道,多日数次上门对何某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其文明养鸽,督促其对设置不合理的鸽笼进行整改。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和宣传城市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何某从一开始的拒绝配合,到充分理解和支持,何某思想得到了较大转变。目前,何某已自行将伸出阳台的鸽笼进行了拆除,同时对室内鸽笼进行了合理规整,并表示以后文明养鸽、做好卫生工作、处好邻里关系。
在此,城管执法人员温馨提示:《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禁止在城镇住宅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城镇居民经批准饲养宠物和信鸽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作为体育类活动,虽没有明文禁止小区饲养信鸽的法规规定,但也要做到规范管理,不得妨碍邻里,造成影响,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行政及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