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烟草专卖局公告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广安区烟草专卖局公告)

广烟专[2021]告字第0057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第六十五条第(二)项:“持证人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6个月以上的,发证机关应公告持证人办理恢复营业或继续停业手续”之规定:

广安区烟草专卖局现公告通知下列卷烟零售户(见附表)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到广安区烟草专卖局(地址:广安区广惠街276号1楼烟草服务大厅)办理恢复营业或继续停业手续,逾期不来办理者本局将依职权收回持证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广安市广安区烟草专卖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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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勇 发布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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