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博物馆关于“国宝在广安”(暂定名)文物短视频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广安市博物馆关于“国宝在广安”(暂定名)文物短视频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为展示广安文物魅力,拓宽文物资源传播渠道,真正让文物活起来,经研究,广安市博物馆拟开展“国宝在广安”(暂定名)文物短视频制作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宝在广安”(暂定名)文物短视频制作

项目编号:2021-GASB-02

采购人:广安市博物馆

二、资金情况

资金金额:¥2900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元整)

资金来源: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内容:选取5件具有广安特色和代表性的珍贵文物(具体文物待定),推出“国宝在广安”(暂定名)系列文物短视频,每件文物制作1集短视频(4—5分钟内),深入阐释、生动展示文物背后蕴含的历史内涵、文化精神和当代价值,将丰厚的文物历史信息浓缩于方寸屏幕之间,做到让文物“活”起来。

要求:1.画质要求:运用4K技术标准拍摄素材,达到4K高清及以上画质;成片时长:每集4—5分钟;拍摄设备:4K以上影视专用摄影机;分辨率:3840*2160(4K),1920*1080(2k)成片各1份;画面比例:16:9;码率:50兆以上。

2.配音与字幕:配音标准、流畅、具有较强感染力、符合视频风格;字幕准确无误,字幕条运用恰当。

3.摄制要求:拍摄作品立意新、角度新、创意性强,主题突出,能很好诠释和解读广安文物故事,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广安文物价值,具有独创性和艺术性,音乐、音效运用要与主题相得益彰,画面清晰平稳,剪辑流畅,注重背景和构图。

4.成果要求:(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所摄制的全部影像素材和解说脚本,并将5分钟内的成品制作成具有广安文物特色和辨识度的包装精美的订制U盘100份(订制前其样式及规格必须交由采购人审核通过);(2)宣传片最终达到震撼力强,拍摄效果好、清晰度高,可在电视、网络上发布传输。成果交付视频格式包括MP4、MKV、RMVB和MOV四种格式。(3)为保证播放和质量,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修改、调整成片内容,并最终达到采购人规定的效果。

5.拍摄地点:广安市范围内;

6.实施时限:2021年12月—2022年6月。

四、形式及原则

形式:比选。

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择优确定1名合作商。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文化传播、摄影服务相关经营许可。

六、报名及初审

报名:比选申请人以电子扫描件提供上述条件佐证资料,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报名邮箱:303351984@qq.com。

初审:评审组于2021年12月5日对比选申请人报名佐证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七、比选答辩

时间:2021年12月6日15:00

地点: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6楼会议室(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

答辩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答辩次序。

答辩要求:1.原则要求法人代表亲自答辩,法人未能到场的,需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2.提供项目比选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业绩证明材料、本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报价单。本项目报价为综合包干报价(包括脚本撰写、视屏拍摄、后期制作、配音字幕、人员差旅、税费等)。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并装袋密封。

3.现场回答评审组提问。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广安市博物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18008266698

附件:项目评分细则


广安市博物馆

2021年11月29日

项目评分细则.docx


编辑:龙治伟 发布时间: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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