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蒋君芳
为应对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不久前成都市发布了“20条”。“20条”中涉及到的优惠补贴,企业该如何申报?2月20日,记者从成都市经信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都市经信局联合成都市财政局制订了工业和信息化类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提出,对暂时陷入困难但有望扭亏止滑的工业企业,2019年年度用能(用电、用气)费用和物流费用合计2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际用能(用电、用气)费用和物流费用给予1.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哪些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指南显示,经成都市经信局认定并发布的暂时陷入困难但有望扭亏止滑,且企业2019年年度用能(用电、用气)费用和物流费用合计2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可以申报享受该项政策补贴。申报企业需要填写《成都市暂时陷入困难但有望扭亏止滑的工业企业补贴申报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2019年度购买电力、天然气增值税发票和物流费用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企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购买电力、天然气增值税发票和物流费用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等。具体申报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情况,以下发申报通知时间为准。
除此之外,该申报指南还包含了按要求增产转产防疫用品的技改设备投资补助、暂时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工业企业提能扩产投资补助、重大装备首(台)套补助项目、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等政策条款的具体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