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公安部“10.26”视频会议精神,部交管局部署了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20日的“百日安全”专项行动。今天,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全市公安交警“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报一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广安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刚在新闻通气会上称:自行动开展以来,市交警支队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秋风”、“扫黑除恶”、“清隐患、压事故、护生命、保安全”暨主城区专项整治等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以努力实现“让秩序好起来、让事故降下来”工作目标,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主要内容,精心组织,主动作为,扎实开展。行动以来,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良好。
市交警支队除值班备勤外的所有民警、辅警深入主城区各路口,开展早高峰、晚高峰交通疏导和“三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和三轮车、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不走非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随意穿行、加装雨伞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期间,共开展劝导1.2万人次,拆除雨伞60余把。各地根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特点和规律,强化管理措施,适时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期间,共查处酒驾205起,醉驾9起。同时联合辖区农村派出所、乡镇交管办,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年底农民工返乡回程、农村结婚、探亲访友、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和路段,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粘贴深色窗膜等交通违法行为。期间,共查处七座以上车辆超员45起。
据统计,2018年11月1日至11月26日,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32起,死亡10人,受伤24人,直接财产损失10.83万元。比去年同期相比,分别 10.43%、-23.08%、-4.0%、 13.39%。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的交通事故,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记者 骆凤荣 甘休玉 通讯员 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