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伏龙镇坚持河长管河、源头护河,多管齐下,对境内河道实施“河长制”全覆盖,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镇域的河道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为了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伏龙镇再实施了一系列举措,强化管控,保障治理成果。
适时调整,确保河长工作落在实处。伏龙镇镇级河长主要由河道所在村的包片领导担任,方便在河道巡查、整治过程中各元素的调动。换届后,伏龙镇对河长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对于已调职的河长及时进行了岗位填补,确保河长实时在岗,实效护河。
及时摸排,做好公示牌自查自纠。按规设立河长公示牌,能够保证群众监督投诉渠道畅通。伏龙镇对现有河长公示牌进行了摸排统计,摸清需要新河长公示牌数量,同时对原公示牌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其他情况的予以及时调整。确保“河长”制工作能在群众的监督下有效开展,形成全民参与治水的浓厚氛围。
督导齐行,保质保量完成巡河。巡河是河长开展护河工作的方式之一,也是及时发现河道问题的重要方式。伏龙镇通过温馨提示、每周通报等方式,积极引导、监督河长开展巡河工作,履行护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