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四五”末,除三州外,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明确到“十四五”末,全省除三州外,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十三五”期间,各级各部门合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省有社区社会组织3.1万家,其中,依法登记成立4800余家,街道(乡镇)备案管理2.6万余家。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健康有序发展,走出一条符合省情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构建“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孵化培育一大批枢纽型、平台型、品牌型社会组织,助力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其中,市(州)社会组织孵化园(孵化基地)覆盖率达100%。
到“十四五”末,成都平原经济区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7个社区社会组织;川东北经济区、川南经济区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4个社区社会组织;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积极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同时,《规划》细化了任务要求,包括深化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优化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建立新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政策、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等。(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