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在收集证据材料时,一定要合法且符合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要经得起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审查,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武胜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在法律培训会上强调到。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监察法》《监察官法》相继出台给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少纪检监察干部感到了本领恐慌,尤其是一些“半路出家”非法律专业的干部压力空前。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武胜县纪委监委狠下功夫,采取“技能大讲堂”、旁听庭审、以案代训等“立体式”培训方式,着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履职水平和能力。
“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能不能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武胜县纪检监察系统季度考试中的一题。
为防止学习“走过场”“形式化”,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武胜县纪委监委坚持以考促学,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对考试分值未达到90分以上的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组织重考。
“现在开庭……”
广安市航务管理局武胜航道管理处原处长卢英贪污受贿案公开审理现场,武胜县纪委监委派出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庭审现场零距离“观摩”学习。
“这是我第四次到庭审现观摩学习,这种体验式学习,不仅提升了我的业务水平,还进一步增强了我依法办案的自觉意识”。武胜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参加庭审现场观摩学习后说到。
“旁听庭审不仅是一堂‘警示教育课’,更是一堂‘业务培训课’,目睹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每个环节容不得有半点瑕疵,今后办案更要严把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武胜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习的目的是运用,武胜县纪委监委以案代训,在办案过程中进一步强化法律知识的运用,同时通过办案了解学习的薄弱之处,促使针对性的开展学习。
“虽然办理了很多案件,但在每一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都如履薄冰,一言一行都是严格要求自己,谨慎又谨慎,不敢有丝毫大意”纪检监察室干部谈到。
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要求,也是底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不依规依纪依法就是违规违纪违法”的理念,不断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陈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