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您好!我是武胜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请耐心等待我们调查情况,届时将及时与您反馈……”武胜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一名工作人员在给实名来信举报的信访人告知受理情况。
据了解,为有效维护实名检举控告人合法权益,提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进一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武胜县纪委监委采取多项举措,做深做实做细初次实名检举控告身份核实和受理告知工作。
打好前战,夯实核实告知工作基础。明确工作职责,理清受理范围,做好核实告知基础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实名检举控告工作奠定必要条件。
“在收到实名检举控告来信后,我们根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质效评估标准,严格按照受理范围规定,进行分析研判,认真筛选是否属于业务范围内、是否署名、是否重复举报等内容。”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陈豪介绍道。
据介绍,在打好前战后,武胜县纪委监委对受理的初次实名检举控告,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不透露举报信息的前提下,认真核实检举控告人姓名、是否有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及反映内容等信息,并向检举控告人发出受理告知通知。
“受理告知后,及时办结信访举报问题,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办理情况,是尤为关键的一环。”武胜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陈豪继续说道。
据悉,信访室将初次实名检举控告身份核实和受理告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汇总更新,督促承办组织优先处置办理实名检举控告件,在规定时限内加快办理进度,尽快办结,及时给予答复,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不断提升实名检举控告件办理质效。(王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