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用好“建议书””提升“促改”效果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武胜县:用好“建议书””提升“促改”效果)

“我县采砂船舶存在失管漏管现象,执法人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现提出如下监察建议……”

不久前,武胜县纪委监委针对办理武胜县水务局水政股原负责人胡延志严重违法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水务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并提出整改意见。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该局党组立行立改,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制定整改措施。一方面,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纪法意识和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加大对采砂船舶违规采砂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砂石生产环境。同时,举一反三,在深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建立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堵塞制度漏洞。

“监察建议书既给我们找‘病根’,又给我们开‘药方’,督促我们拧紧主体责任‘压力阀’,更好地依法履职。”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武胜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标本兼治的有效抓手和重要手段,全力打造“三书”工程。针对日常监督、案件查办、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找漏洞、挖根源,及时制发建议书,提出针对性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积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推动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目标。

“每一份建议书都要突出精、准、实,既要反映问题所在,又要点出根本原因,提出的建议要可操作性强、直抵病灶,才能药到病除。”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说。

2021年以来,武胜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在涉砂石、粮食购销、民生等重要领域推动健全了一批制度规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了腐败治理效能。

为了做好纪检监察建议发出的“后半篇文章”,防止整改责任“挂空档”,武胜县纪委监委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在强化对各单位日常监督的同时,对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我们将整改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报告内容,对整改结果进行书面及现场核查,形成管理闭环,防止建议书不了了之。” 武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邹双阳)


编辑:付弋 发布时间: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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