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子都悔青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应遵守法律法规,我却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害了自己不说,还有损党员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真是咎由自取……”近日,说起当日酒驾一事,岳池县普安镇工作人员何某某追悔莫及。
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禁而不绝的顽瘴痼疾,今年以来,岳池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大通报力度,深挖细查其背后“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向酒驾醉驾行为“亮剑”,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您好,酒驾检查,请配合吹气检测......”日前,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公安交管部门组建专项检查小组,对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检查。
岳池县纪委监委加强与该县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建立快速联动机制,公安部门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发现酒驾醉驾当事人疑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第一时间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确保快查快处,防止出现“漏网之鱼”。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同组织、人社、编办、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除了在线索来源上求突破,县纪委监委在对酒驾醉驾线索进行初核时,还深挖倒查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并督促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对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的,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警示教育。
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同时,县纪委监委还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在组织召开的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上,邀请公安交警、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警示教育。围绕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县公安交警部门重点讲解酒驾醉驾造成的生命财产惨痛损失,县法院着重解读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法律后果,县纪委监委深入分析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被查处后的经济账、纪法账、亲情账,打上一剂安全文明驾驶“预防针”。目前,该县已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专项警示教育大会30余场,受教育1500多人次。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每个人都应当恪守的法律底线。对于酒驾醉驾行为,一律‘先停职、后核查、再处理’,让每一位党员和公职人员都感受到纪律规矩就在身边,必须时时刻刻牢记,并严格遵守。”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海刚表示。(梁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