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塘一直蓄起水的,我们平时种菜浇树都用这里的水,再也不用担心雨水少导致庄稼收成不好了。”
“之前从这里过路,多多少少有点担心,就只有绕路走,现在堰塘堤坝修好了,不用绕路了,很方便。”
……
近日,岳池县坪滩镇纪检监察干部对该镇石船沟村堰塘整修后使用情况进行回访时,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个个满脸洋溢着笑容,纷纷感叹“一拖再拖的工程”现在变了样。
村民口中“一拖再拖的工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事情还得从去年8月说起。
2021年8月,岳池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该县坪滩镇开展常规巡察,在坪滩镇石船沟村走访时,不少群众反映该村有一处堰塘维修了几个月,进展缓慢不说,维修后的堰塘护坡墙面还出现破裂的情况。
经进一步了解,群众反映的堰塘位于石船沟村5组,主要用于附近土地种植灌溉,惠及该村48户100余人。同时,堰塘堤坝还是便民道路,是附近村民日常出行的必经之路。
堰塘整修本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反而成为村民的“烦心事”,已经严重影响到附近村民生产灌溉及日常出行。
本该一个月就完工的工程,修了4个月仍处于停摆,俨然成了烂尾工程。巡察组敏锐地察觉到,这里面一定有“猫腻”。
带着疑问,巡察组调阅了当时村上研究的会议记录,意外地发现堰塘整修并没有经过集体民主决策。
随后,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坪滩镇反馈石船沟村有关问题线索,坪滩镇纪委迅速启动核查程序。
经查,石船沟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刘春森在未经集体民主决策的情况下,擅自与承包商杨某签订堰塘整修承包协议,杨某在实施过程中因施工不当导致堰塘护坡墙面破裂,重新维修破裂护坡便会增加成本,为节约施工成本,遂将工程停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
“也有村民向我反映,期间我找过几次承包商,但他们一直以返工成本高为由推脱,想到这件事是我私下与他们签的承包协议,如果上面查起来自己也不能全身而退,我也不好说什么……”面对坪滩镇纪委工作人员的询问,刘春森道出了实情。
最终,刘春森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人处理了,事也要解决。在坪滩镇纪委的推动下,该工程于9月初重新开工建设。11月上旬,堰塘整修工程正式竣工并通过验收。
至此,村民们期待半年之久的工程终于能投入正常使用,看着如今蓄满水的堰塘,村民们脸上再绽笑颜。(梁宁波 蒋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