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执法支队以“三强化”,切实推进《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到位。
强化学习理解。依托支队周例会、日常学习培训活动等开展《条例》专题学习,通过队员领学、原文解读、讨论交流等方式,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与理解。开展专题学习3次、交流讨论6次、撰写心得体会12篇。
强化宣传教育。为有效提升广大市民对《条例》内容的知晓率,支队坚持入户宣传、巡查宣传、执法宣传的方式,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引导力度。支队结合职能工作和“党员干部街道、共建文明社区”活动,通过上街入户的方式对居民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共走访商户、居民300余次,发放宣传册500余本。
强化长效常态。坚持宣传引导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推动文明行为蔚然成风。在日常巡查执法中,加强对景区(景点)、网吧、影院、文化场馆等场所市民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赏等文明行为的巡查力度,做到无缝隙、无死角、无漏洞,形成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队员200余人次,劝导教育各类不文明行为30余起,发出告诫书8份。(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