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一男子网购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被拘留、驾驶证被注销

来源:广安新闻网

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别是2019年春运后期交通安全、畅通。连日来,广安交警一大队按照支队部署,在辖区积极开展“四大行动”,除在主城区设点整治外,还在国省干道、出入城区通道设点检查。2月19日,该大队G42枣山站出口段整治点,查获一起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驾驶人目前已被行政拘留、驾证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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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上午 10:56许,一男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一白色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省道304线(广武路)往进城方向行驶,被整治组发现拦下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该男子虽出示了驾驶证,但不能提供所驾车辆的行驶证、保险等相关手续,执勤民警当即使用随身携带的警务通对该车悬挂的川XLF5**号牌进行查询,系统显示无该号牌的登记和入户信息,初步确认该车所悬挂的川XLF5**号牌涉嫌为伪造的机动车号牌。随后将该男子传唤至大队进一步调查,经调查发现,驾驶人田某川,30岁,广安区肖溪镇人,其在广安某学校附近经营一食店,为方便买菜,于2018年通过“转转”网购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随车悬挂了川XLF5**号牌,无行驶证等相关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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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该大队依法对田某川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对其行政拘留3日。因田*川驾驶证处于实习期,该大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依法注销其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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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遇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会给公安交警部门侦破案件带来较大影响,使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维护。为此,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一直是公安交管部门严查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编辑:滕云 发布时间: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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