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镇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做好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复审工作,切实把普惠农村困难群众的实事办好,把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防止镇村干部违纪违规,飞龙镇纪委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全程监督核查各村低保复审工作,为低保复审工作保驾护航,确保低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一是坚持挺纪在前,把纪律放在首位。在全镇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复审安排会上,镇纪委书记对各村两委、民政办工作人员进行集体谈话,要求各村在低保和特困户复审评议中严格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把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优亲厚友的违纪违规行为,实事求是,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的现象发生。
二是监督评议小组履职,确保低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镇纪委派人对各村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作职责明确,程序严谨合规,材料不弄虚作假。
三是监督复审程序,确保低保复审公平、公正、公开。纪委书记亲自进村入户指导,监督低保核查工作,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准、基础调查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等情况导致低保对象核查不准;同时要求各村严格按照“户申请、村(居)配合、镇审批、县审核”四级联动方式,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原则逐户走访,对入户核查的情况逐项登记,对监督中发现的“人情保、关系保”和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现象,立即纠正整改。
四是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处理。镇纪委对各村在低保复审工作中发现干部违纪或存在因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群众不满意、不认可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对监督中发现的“人情保、关系保”和优亲厚友等情况,立即取消低保对象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讯员杨鑫 蒋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