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市场监管局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来源:广安新闻网

为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良好风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广安市市场监管系统正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聚焦餐饮浪费突出问题,依法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将节约理念贯穿餐饮服务全链条。现公布5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典型案例,以警示和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案例一  广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安区某餐厅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案

2023年3月14日,当事人因新店开业,为聚集人气,通过线上媒介平台宣传开展“挑战吃抄手”活动。活动规则是消费者在半小时内吃完40个抄手(每个抄手35克),即可赢得一年内在该店免费吃抄手的奖励,挑战失败由消费者付款结账。当日共有8人参与挑战,其中挑战成功2人,挑战失败6人,造成食品浪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广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

案例二  广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安区某串串店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案

2023年2月21日,广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2023年3月2日,该局再次接到投诉。   

经查,2023年3月1日晚,投诉人在当事人处就餐时,服务员未经询问将整箱啤酒全部开启瓶盖,导致啤酒未饮用完而造成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广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武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武胜县某餐馆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案

2023年2月14日,武胜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桌面上餐余菜品明显较多,存在食品浪费,且未发现当事人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2023年2月21日,武胜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发现顾客就餐结束后的餐桌上仍剩余大量菜品。

经查,当事人为提高营业额,要求服务员在顾客点餐时,利用顾客好面子的心理,采取推荐特色菜等方式,诱导顾客超量点餐,造成大量食物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武胜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邻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邻水县牟家镇某酒楼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2023年1月24日,邻水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该酒楼一包间内客人就餐结束后,桌上剩余的菜品分量较多,造成食品浪费。

经查,当事人在3名消费者点了六菜一汤后,明知菜品分量足够的情况下,以不够吃和推荐本店特色菜为由向消费者推荐了芋儿鸡和水煮鱼两个菜品,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导致消费者剩余菜品较多,造成食品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邻水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

案例五 广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安区某餐馆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案

2023年3月7日,广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顾客就餐结束后的一张餐桌上剩余较多菜品,造成明显浪费,且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违反食品浪费标识。   

经查,该桌顾客共6人就餐,但购买了8-10人的套餐(共16个菜品)。在点单过程中,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导致剩菜较多造成食物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广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严刚 许明民)


编辑:王丹 发布时间: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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