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广安文物魅力,拓宽文物资源传播渠道,真正让文物活起来,经研究,广安市博物馆拟开展“国宝在广安”第二季文物短视频制作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宝在广安”第二季文物短视频制作服务
项目编号:2023-GASM-01
采购人:广安市博物馆
二、资金情况
资金金额:¥2990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玖仟元整)
资金来源:2023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共拍摄6集文物短视频,深入阐释广安文物背后的故事,提高广安文物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1.拍摄1集广安市文物概览宣传片(4分钟内);
2.选取5件具有广安特色和代表性的馆藏宋代珍贵文物(双凤铜盘、双狮奁台铜盒、贯耳长颈铜壶、铜金刚杵、天下太平金币),每件文物制作1集视频(3—4分钟内)。
(二)要求
1.画质要求:运用4K技术标准拍摄素材,达到4K高清及以上画质;成片时长:每集3—4分钟;拍摄设备:4K以上影视专用摄影机;分辨率:3840*2160(4K),1920*1080(2k)成片各1份;画面比例:16:9;码率:50兆以上。
2.配音与字幕:配音标准、流畅、具有较强感染力、符合视频风格;字幕准确无误,字幕条运用恰当。
3.摄制要求:拍摄作品立意新、角度新、创意性强,主题突出,能很好诠释和解读广安文物故事,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广安文物价值,具有独创性和艺术性,音乐、音效运用要与主题相得益彰,画面清晰平稳,剪辑流畅,注重背景构图及其年代风格一致性。
4.成果要求:(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所摄制的全部影像素材和解说脚本,成果交付视频格式包括MP4、MKV和MOV三种格式。(2)宣传片震撼力强,拍摄效果好、清晰度高,可在电视、网络上发布传输。(3)为保证播放和质量,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修改、调整成片内容,并最终达到采购人认可的效果。
5.拍摄地点:广安市范围内。
6.实施时限:2023年4月—2023年11月。
四、形式及原则
形式:比选。
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择优确定1名合作商。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文化传播、摄影服务相关经营许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及初审
报名:比选申请人以电子扫描件提供上述条件佐证资料,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4日,报名邮箱:120168646@qq.com。
初审:评审组于2023年4月17日对比选申请人报名佐证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七、比选答辩
时间:2023年4月18日下午15:00
地点: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5楼会议室(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
答辩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答辩次序。
答辩要求:
1.原则要求法人代表参加答辩,法人未能到场的,需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2.提供项目比选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业绩证明材料、本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报价单。本项目报价为综合包干报价(包括脚本撰写、视频拍摄、后期制作、配音字幕、人员差旅、税费等)。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并装袋密封。
3.现场回答评审组提问。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广安市博物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08280077
附件:项目评分细则表
广安市博物馆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