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官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广安区纪委监委

日前,经广安区委批准,广安区纪委监委对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官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官胜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项目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环保专项资金遭受重大损失。

王官胜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安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官胜开除党籍处分;经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王官胜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王丹 发布时间: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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