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载客18人 “偷渡”式往返渝广终被查

来源: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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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广安交警一大队依法对一起载客达18人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给予罚款1900元处罚,同时驾驶证一次性记6分。据悉,3月15日15时许,该大队在G42沪蓉高速广安东站出口,查获一起 “偷渡”式往返渝广的货运车辆利用改装货厢载客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已责令车主恢复车辆原状,并将该非法载客行为抄告运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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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15时许,该大队G42沪蓉高速广安东站出口整治组在开展综合检查时,发现一辆从高速下站的渝BZ13**号牌的厢式货车驾驶室被乘客挤得满满的,连同驾驶人共6人,在对驾驶室进一步检查中,细心的民警发现,驾驶室坐椅后面竞然有一个门,与后面的货厢相通,打开门一看,货厢内咋还搭载有一大群乘客及一些货物,经清点,货厢内有乘客12人,连同驾驶室的6人该货车一共搭载了18人,这驾驶人心也够大的。从高速下来的这一车人到底是从哪来,要到哪去,经现场询问,这车人原来都是广安的服装经销商贩,刚从重庆进完货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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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查清案情,民警将驾驶人传唤至大队进一步调查,3月15日零时,驾驶人张某(42岁,广安区中桥办事处人)驾驶渝BZ13**蓝色厢式货车,在广安城区搭载17名经营服装的商贩,采取驾驶室乘坐6人,货厢内乘坐12人的方式,通过巴广渝高速到重庆朝天门批发服装。当日12时许,待商贩进货完毕,再将人和所购货物一起混载经高速返回广安。为逃避执法人员检查到车厢违法载人,张某专门对货厢进行了改造,此类“偷渡”方式往返渝广从事载客载物活动。

交警提示:货运车辆只能用于载运货物,不能用于从事载客活动,为确保你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民朋友出行要选择乘坐正规的客运车辆。(秦林 刘晓坤)


编辑:龙治伟 发布时间: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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