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还我清白……”近日,受到不实举报的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干部江某某对记者说道。此前,岳池县纪委监委在微信公众号“清风岳池”上发布了一则澄清正名通报,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两名干部澄清正名,其中就包含江某某。
去年底,有群众实名举报江某某在岳池县花园镇工作期间存在侵占公共利益和资产的问题。该举报件被分流到岳池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以下简称“第一纪检监察室”)办理,调查组通过调取证据资料、实地走访、谈话了解等方式,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经过调查,认定反映问题不属实,对该信访举报问题予以了结处理。
“经对问题线索进行复盘辨析,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可以给予澄清正名。”为了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放下包袱、轻装前进,第一纪检监察室分析研判办理情况,充分征求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的意见,集体会商严把澄清正名出口关,并在征求本人意见后予以澄清。
近年来,为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保护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岳池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把好问题线索复核“出口关”,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该县纪委监委严格区分错告和诬告,对错告者提醒教育,对无事生非、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及为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长期无理信访、扰乱正常信访举报秩序的诬告陷害行为,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维护安全稳定的信访举报秩序。
“柏某林、柏某明因个人不合理诉求未得到满足,多次捏造事实向各级纪检监察和信访部门反映有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柏某林、柏某明涉嫌诬告……”今年8月,该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1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释放出对诬告陷害者严惩不贷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先后为10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予以澄清正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诬告陷害线索2条,其中2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我们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保温、增温。”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抓实抓细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给勇于担当作为的领导干部吃下“定心丸”。(张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