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是我们当天晚上查获的非法电鱼的设备。”广安区公安分局石笋派出所的民警日前在夜间巡查到辖区庆云水库时,发现有人在电鱼。民警将随即将现场电鱼的7名男子控制住,并缴获电鱼设备2套。
随后,石笋派出所民警会同广安区渔政管理站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蔡某、黄某等人对其在水库使用电瓶电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已依法移交至广安区渔政管理站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借此新闻,我们也郑重地提醒大家,为了自身的安全,更为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请高抬贵手,给鱼儿留下生存的空间,绿水青山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守护!
(刘涛 赵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