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如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呢?在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看来,探索律师调解市场化就是创新方式之一。继续来看今天的《我从基层来》。
全国两会在即,这几天,李正国委员正奔走在各大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了解律师调解工作的具体情况。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勇:我们调解到目前为止,在法院档案上面留存的有记录的,有3500多件。
住川全国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正国:那你这个量相当大的。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勇:整个统计下来的话,是整个(四川)所有调解组织里面,我们调解数量是最大的。
李正国认为,传统的人民调解,往往多局限于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一般争议,但现实中,大量涉诉矛盾,常常集中在劳动争议、物业服务、网络侵权、公司股权、金融纠纷等方面,其类型与复杂程度,都对调解员的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律师调解具有专业性强、适用性广的优势。因此,如果能深入挖掘律师调解制度的潜能、发挥好律师调解制度的优势,将更有利于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住川全国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正国:从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但从我亲身经历来看,空间还很大。
李正国说,目前,律师调解还面临公众认可度不高、律师、律所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难题。如何利用“市场化”破局,他准备在此次两会上提出相关提案,一方面,统一律师调解收费标准,探索建立公平合理的、由当事人付费的计费制度;另一方面,还可以探索设立专门的律师调解中立机构,拓宽律师参与调解的案件范围,为律师调解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法律依据和工作指导。
住川全国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正国:我们初衷就是希望,能够调动更多的优质的律师资源,参与调解,能够真正在我们的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当中发挥作用,能够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
编辑:符芸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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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