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项目是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过程中是否开展水土流失监测?”“施工前表土是否按要求剥离?”......
7月17日至19日,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冬生带队,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项目建设现场,检查组仔细询问项目负责人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检查组先后前往沿口、鸣钟、万善等乡镇,实地检查了G75兰海高速公路新增武胜北互通立交项目、武胜县龙女湖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武胜县嘉陵江沿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四川唐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13万吨预制菜产业及配套项目、农村供水保障(一期)、物流大道附属道路建设项目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听取了县水务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职责履行情况和行政执法情况的汇报。
陆冬生指出,近年来,我县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主体责任,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取得较明显的成效。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陆冬生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贯彻,特别要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地宣传,不断提高其守法意识;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要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机制,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多次教育仍拒不办理水土保持审批的、多次催促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多次提醒拒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立案查处。(赵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