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落实全面节约战略,传播绿色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促进可持续发展。
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节能管理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完善制度措施,制定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任务措施,确保按期完成能耗指标任务;落实精细化管理,制定关于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以及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同时,最大限度控制能源资源消耗。
完善硬件设施,推进节能改造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一是对院部办公区域进行照明设备改造,新增2盏太阳能灯,实现LED高效节能光源100%覆盖。二是安装电梯能量回馈装置,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节约电耗。三是新增高效浇灌系统,实现绿化带自动浇灌。四是开展食堂改造,将锅具、炉灶等设备更换为节能装置。五是构建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能源资源管控。
厉行低碳节约,倡导绿色办公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无纸化办公,应用OA办公自动化系统,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提高办公信息资源流转效率。在节能管理中明确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推行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采购可再生纸张、可更换笔芯签字笔等绿色办公用品,加大节能电器应用,新采购的打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能耗等级均在2级以上。
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宣传效果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期间,通过LED显示屏、发传单、展位宣传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节能知识;在院内适当位置张贴节能宣传海报、节约粮食、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等节能提醒标识,积极营造携手共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氛围。
下一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和需求,不断深化节能降碳工作,将可持续性发展和环境保护理念融入法院建设和日常管理中,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带头作用,推动绿色司法机构工作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