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各类涉烟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假烟、走私烟等烟草制品;
(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无证运输、无证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
(三)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进出口、运输、存储烟草专用机械;
(四)非法印制、销售、使用他人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
(五)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烟叶;
(六)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
(七)涉电子烟、加热卷烟和类烟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九)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二、举报奖励标准
欢迎广大群众对以上涉烟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我们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假私卷烟。假冒伪劣或走私卷烟最高600元/万支。
2.原辅材料。烟丝2000元/吨;烟叶1000元/吨;烟用丝束、卷烟纸和商标标识 1 元/公斤,滤嘴棒 2 元/ 公斤(不足 1 公斤的,按 1 公斤计算)。
3.真品卷烟。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真品卷烟最高600元/万支。
4.烟草机械。生产假冒伪劣卷烟机器设备最高奖励3万元/台。
5.其他未罗列的举报奖励标准,按《四川省涉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举报联系方式
我们诚挚地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安全的烟草市场环境。
举报联系电话:18064958333或18982698758
广安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