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高质量发展,高度关注和重视包括侨商企业在内的民营经济,特别是多次亲自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包括侨商企业在内的民营经济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并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包括侨商企业在内的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而系统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思想深邃、论述精辟、内涵丰富,为推动新时代我国包括侨商企业在内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我国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特别是侨商企业、侨商企业家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为推动我国侨商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侨界应有贡献。
一、坚定发展信心,正确看待形势,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侨界担当
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侨商企业既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一支不可忽视的中坚力量。党和国家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关心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离不开民营企业参与和支撑,企业做得越好越要有社会担当。作为民营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侨商企业,一定要坚定发展信心,正确看待形势,把握时代机遇,树立担当理念,发挥侨商优势,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侨界担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一招。我们党实行改革开放,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新时代新征程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多新的机遇、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作为民营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侨商企业,一定要抢抓机遇,进一步坚定与祖(籍)国同发展、共奋进的信心,与祖(籍)同频共振、共同发展,把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和侨商企业发展的关心厚爱转化为坚定的决心、信心和强大的行动力,同祖(籍)国人民一道不懈奋斗,共圆民族复兴之梦,续写侨界新的更大奇迹。
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出一山拦。困难挑战年年有。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在危难关头时,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定会因浊浪洗礼而更加夺目,广大侨商企业和侨商企业家定会因风沙打磨而更显巍峨。作为民营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侨商企业,一定要正确认识当前中国经济的机遇和挑战,在困难和挑战中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始终保持发展定力、振奋精神、鼓足干劲,更加积极主动找准自身事业和企业同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结合点,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用侨界的具体行动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干一番事业,包括办好企业,都是需要情怀的。高质量发展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民营企业和侨商企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现实需要。作为民营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侨商企业,一定要勇担时代重任,敢作敢为、善作善成,既要不断提升理想境界,弘扬嘉庚精神,秉承优良传统,坚定不移跟党走,又要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积极投身新时代改革开放大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争做新时代改革的先行者、贡献者和排头兵,将自身企业发展壮大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和人民幸福紧密结合在一起,深度融入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去。
二、激发创新活力,发挥独特优势,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中注入侨界动力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高质量发展是创新驱动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企业是经营主体,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是第一位的。侨商企业既是经营主体,也是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独特资源,必须把发展内生动力放在第一位。广大侨商企业和侨商企业家要坚持务实创新,激发创新活力,发挥独特优势,加压奋进努力,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中注入侨界动力,充分展现侨商侨企在创新发展中的丰硕成果。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也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民营经济、侨商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高质量发展对民营经济、侨商企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民营经济、侨商企业只有在高质量发展中找准定位,走高质量发展的路子,方能在新的经济格局中保持竞争力。侨资企业作为融会贯通中国传统智慧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企业家群体,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一支不可忽视的中坚力量。广大侨商企业和侨商企业家要自觉投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坚守主业、做强实业,不断提升内生动力,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
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高质量发展就是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的发展。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是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坚持创新发展,是企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之策。侨商企业和侨商企业家也是创新的主体。广大侨商企业和侨商企业家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创新引领,积极把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加大在研发领域的投入,吸引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勇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培养壮大发展新动能贡献侨界力量。
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都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侨商企业和企业家有着赤忱的爱国情怀、雄厚的经济实力、丰富的智力资源、广泛的商业人脉,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侨商企业和企业家是中国发展的宝贵资源,在资金、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助推我国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也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广大侨商企业和侨商企业家要充分发挥独特优势,积极推动“走出去、引进来”,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展现更大作为,更好促进“一带一路”民心相通、民间友好,助力构建“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在实现企业发展的同时为我国高质量发展作出侨界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有胆识、勇创新的企业家茁壮成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作出重要贡献,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世界水准的中国企业家队伍。企业家队伍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民营企业作为最活跃、最富有创造力、最具竞争力的经营主体,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弘扬企业家精神,是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新时代呼唤与时俱进的企业家精神。“嘉庚精神”作为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历史时期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新时代应该传承和弘扬。广大侨商企业和侨商企业家要弘扬企业家精神特别是“嘉庚精神”,在更多领域发挥优势,发扬侨商精神、贡献侨商力量、彰显侨商担当,争做爱国守法、敬业创业的典范,做到有情怀、有担当、有敬畏、有作为,更好发挥广大侨商企业家在助推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独特作用。
三、观大势,定大局,谋大事,始终坚信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
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举网以纲,千目皆张。观大势、定大局、谋大事,既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又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哲学的思维方法,具有十分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作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特别是侨商企业和侨商企业家只有认真践行这一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始终坚信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才能提高观大势、定大局、谋大事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彰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始终坚信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不会变。根本制度是管总的、管全局的制度,是我国制度体系之纲,统领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基本制度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对我国各方面制度的属性和发展方向起着决定性影响,在我国制度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重要制度不是一般制度,对维护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推进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遵守和执行,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发挥着重大作用。他们属于不同位阶的制度范畴,三者紧密联系又环环相扣,低位阶制度是对高位阶制度的鲜明表达与具体阐释。作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特别是侨商企业和侨商企业家务必要准确把握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深刻含义和内在关系,找准观大势、定大局和谋大事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增长点,抢抓历史性机遇,搭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快车道。
始终坚信党和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不会变。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三大基本制度之一,是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基础的集中表现。它是经济制度体系中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部分,对经济制度属性和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决定性影响,主要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三方面。他们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和相互促进,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对于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作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特别是侨商企业和侨商企业家务必要准确把握这三项基本经济制度,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同祖(籍)国人民一道不懈奋斗,共圆民族复兴之梦,再续侨界新的更大奇迹。
始终坚信党和国家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不会变。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辟出来的一条道路。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党和国家始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这充分释放了正本清源、提振信心的强烈信号,给广大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特别是侨商企业和侨商企业家吃了“定心丸”。作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特别是侨商企业和侨商企业家务必要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用心、安心和全心谋发展、促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始终坚信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不会变。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一锤定音、掷地有声。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含含糊糊、拖拖拉拉,不能打折扣。这次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点提出了五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主要是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这五项具体的政策举措,也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问题,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心剂”。作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特别是侨商企业和侨商企业家务必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关心厚爱铭记于心、转化为坚定的决心和强大的行动力,一心一意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壮大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四、艰苦创业,拼搏进取,做新时代的参与者、贡献者、受益者
广大侨商企业、侨商企业家是我国的一大优势。长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他们秉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艰苦创业,拼搏进取,在事业上不断取得新发展,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进入新时代,我国已开启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这为广大侨商企业、侨商企业家施展抱负、建功立业提供了广阔舞台。广大侨商企业、侨商企业家一定要继续发扬爱国爱乡的优良传统,把握机遇、发挥优势,艰苦创业、拼搏进取,始终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在筑梦新时代中实现自身事业更大发展,做新时代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受益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侨商企业、侨商企业家是新中国发展变化的亲历者、见证者和参与者,还是受益者。许多侨商企业、侨商企业家的发展都得益于新中国,得益于改革开放,得益于新时代,得益于党的好政策。实践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广大侨商企业、侨商企业家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追根溯源、饮水思源,富而思源、富而思进,感恩时代,感恩祖国,感恩社会主义,感恩党的政策,增进对党、对国家、对社会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拥护、理解和认同,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
当今世界,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不可预见性增加,广大侨商企业、侨商企业家同样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但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需要广大侨商企业、侨商企业家对国内外形势、产业、企业发展等规律有着敏锐的把握。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侨商企业、侨商企业家一定要在困难和挑战中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敢于闯、大胆干,不满足现状,在困难面前不“躺平”、不退缩,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做有担当、有风采、有影响力的企业家,充分展示中华儿女的优秀形象。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国情怀,兼济天下,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格。当祖国和人民需要特别是在危难关头时,更是要挺膺担当。中国经济发展,维护中华民族大义、实现祖国统一,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华文化、推动中外友好,都需要广大侨商企业、侨商企业家勇挑重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广大侨商企业、侨商企业家一定要厚植家国情怀,秉承中华民族的优秀品格,胸怀家国、兼济天下,既要树立世界眼光、全球视野,各尽其能,各展所长,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干出一番大事业,闯出一片新天地,又要传递中国发展理念、中国声音和中国主张,阐述中国政策主张,让世界了解一个全面真实立体的中国,还要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华文化,推动中外文明交流互鉴,也要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习俗,与驻在国人民和睦相处,以良好形象赢得更多尊重,促进中外友好往来,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水平上谱写丝绸之路侨商、侨企新传奇、新华章。(王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