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度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充分展示文化旅游形象,运用传统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展示广安文化旅游资源,拟启动《游在广安》文旅图书编纂出版项目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比选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省时间、监督有效,达到择优确定比选申请人的目的。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内容
《游在广安》分为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内容主要包括人物故事、非遗传承、美景欣赏、景点故事、民俗节庆、美食故事、历史故事、旅游文创、民间故事、民间俗语、文物故事等。通过在书中章节内容前设置的二维码,链接手机用户和广安文化旅游内容。
纸质版规格:全书约13-18万字,260页,250-300张图片,全彩色;印刷开本:787*1092毫米;印张:8.5印张;纸张:80g书版纸。
线上电子版:图文内容不少于300条,视频约30条。使用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阅览全书内容,并实现导航、互动体验等功能。
2.项目要求
此项目由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供基础素材,中选的服务商要负责文字内容的规划编排、梳理编纂、补充采写、设计排版,图书风格的设计制作,以及立项定书号、出版、发行等内容(该书要由省级以上文化旅游类出版社出版)。首次印刷不少于3000册。线上版要负责程序开通运行的一切工作,线上内容的上传、编辑、管理、维护,保证线上版正常运行。线上版管理、维护自内容齐备,正式上线运行后,不少于一年服务期。
3.资金预算:25万元以内。
4.资金来源:广安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5.实施时限:4月30日以前完成项目交付。
三、形式及原则
1.形式:比选。
2.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择优确定1名合作商。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中应有广告设计、计算机数据处理服务或者计算机软件服务、文化交流活动(如图书编纂出版发行)等内容。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具有项目实施经验,有3个以上文旅图书(纸质版和线上版)编纂成功案例者(以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优先。
五、比选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电子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电子扫描件);
3.三个以上文旅图书成功案例,以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为准(电子扫描件)
4.比选申请人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前,过期未递交文件的单位被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六、资格初审
评审委员会于2019年12月3日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进行初审。审核合格者,由组委会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进行通知。
七、比选答辩
1.时间:2019年12月4日15:00。
2.地点: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5楼会议室。
3.答辩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答辩次序。
4.答辩要求:①原则上要求法人代表亲自答辩,法人代表因故未能亲自参加答辩的,需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②提交答辩中的项目实施及其他文字材料,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包括内容功能、图书样式、实施过程、售后维护、简易分项报价单等。本次报价为综合包干报价(包括设计制作、编撰、排版、印刷、运输等费用)。③现场回答评审组提问。
八、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杨艳玲
联系电话:0826-2351817
邮箱:6325366@qq.com
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