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党赖以生存和各项事业赖以发展的重要基础。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构建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巩固和发展良好基层政治生态。这是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真贯彻落实,是在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要求基础上作出的重要决策。
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影响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从政行为。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就有利于提升治理效能;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就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基层是政治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和各项政策落地的具体工作。基层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较为明显,监督机制有效性不强,已不适应我省城乡基层治理新形势。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巩固和发展良好城乡基层政治生态,就是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健全基层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基层权力在严密监督之下运行。
巩固和发展良好城乡基层政治生态,必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注重选拔政治过硬、群众威信高、熟悉社情民意的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加大对村(社区)纪检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市县巡察的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的监督。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巩固和发展良好城乡基层政治生态,必须提升基层权力监督能力,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深化“阳光问廉”,调动群众参与村(居)务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持续整治漠视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巩固和发展良好城乡基层政治生态,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通过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约束机制,兴实干之风、促落地见效,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以良好基层政治生态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