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4日下午3时许,市城管执法局万盛大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金安大道二段某酒店外一辆吸污车正停靠在人行道上作业,将化粪池的粪便、污水抽排到市政污水管网内。经现场核实,该处作业的工人吴某承包了该酒店外的化粪池疏通工作,为图方便,吴某擅自将化粪池的粪便等污物通过水泵吸出,直接排放到附近的市政污水管道中,该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废弃物或者将废弃物扫入、排入城市排水沟、地下管道”之规定。对此万盛大队执法人员当即责成吴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