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1、项目概况:为丰富广安市广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本项目对2021年广安市广播电视台各电视频道拟引进高清电视剧及栏目进行采购。
2、最高限价:人民币29.8万元/年
3、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4、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5、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特别说明: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对采购电视剧的要求
(1)电视剧须是在四川地区的首轮剧;
(2)电视剧不少于2000集,格式应为1920*1080全高清版本,不接受标清拍摄后变换而来的高清版本;
(3)电视剧应具有四川省内的合法版权,并且电视剧在本辖区内的版权期为两年。
(二)对高清栏目的要求
(1)电视栏目不少于3档,类型分别为: 人文纪实、旅游、少儿、法制、生活服务、娱乐等;
(2)电视栏目全年不少于1000集,格式应为1920*1080全高清版本,不接受标清拍摄后变换而来的高清版本;
(3)电视栏目应有四川省内的合法版权,并且在本辖区内的版权期至少为一年。
(三)节目提供
1.合同签订即日起提供片源,每月按播出进度提供广播电视节目;
2.乙方每月应提前将节目给甲方,做好节目备份,以便甲方播出储备。
四、履约时间及方式(实质性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合同价为项目总包价,即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片源及节目编排、差旅、设备投入、保险、风险、税金的等一切费用。
2.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播映权;采购人在广安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节目时,如果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特别说明:项目内容及要求、履约时间及方式、商务要求、违约责任等须一一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评审标准
(一)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项目内容及要求、履约时间及方式、商务要求、其他要求等实质性要求进行完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评审小组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进行评比,价格最低者为中标人。
八、报名时间
时间: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12日
九、报名方式
1、参与询价公司可以派员将相关资料送达广安市广播电视台总编室;
2、参与询价公司也可将相关资料密封后用快件方式寄至广安市万盛西路33号广安市广播电视台总编室,联系人:严女士,联系电话:(0826)2349111。(须报名截止日期前送达)。
十、开标信息
时间:2021年1月13日上午11时。
地点:广安市广播电视台二楼会议室
附件:广安市广播电视台2021年采购高清电视剧及栏目采购项目报价表
广安市广播电视台
2020年1月6日
广安市广播电视台2021年采购高清电视剧及栏目采购项目报价表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 报价(单价:元)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