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建行广安分行为某企业成功办理贴现业务5000万元。该笔业务为全省建行首笔采用“买方付息”方式办理的贴现业务。商业汇票买方付息贴现是指当买卖双方以商业汇票作为结算工具时,卖方企业持买方企业交付的未到期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经审查后,按照与买卖双方事先的协议约定,将票面金额全额付给卖方企业,而向买方企业收取利息的贴现业务。
按惯例,票据贴现时一般由卖方付息,本次企业提出按买方付息方式办理贴现,尚属全省建行首次。收到企业申请后,建行广安分行高度重视,全力组织相关人员攻关,最终顺利实现投放,为满足企业多样化的信贷业务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持,也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肯定。
本次业务在建行广安分行成功办理,为存在类似信贷业务需求的企业提供了一项新的选择,也更加丰富了建行广安分行对企业的信贷支持方式。(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