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岳池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以法治副校长为抓手,用“检察蓝”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蓝天。3月以来,岳池县检察院法治副校长们纷纷走进各中小学校,为在校学生送上“法治大餐”,进一步提高全县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助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预防和减少校园犯罪案件的发生。
01“面对面”交流,强化师德师风
为了切实增强校园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有效预防管理人员违法犯罪事件发生,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保障。3月16日,岳池县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周朝海在开学季给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共116人上了一堂主题为“校园管理者刑案风险及防控”的法治宣讲课。
周朝海检察官通过讲解ppt、观看视频等形式,分析了全县教职人员涉案情况,结合办理典型案例,归纳特点,剖析原因,找准对策,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了校园管理人员法治意识和重视校园法治工作,为抓好未成年在校学生法治教育,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提供保障。
02“点对点”辅导,宣讲精准有效
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讲座。
3月15日、17日,法治副校长罗敬哲先后走进岳池香山小学、石垭中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迈向美好人生”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罗敬哲检察官结合多年丰富办案经验以及中学生年龄、思想、行为特点,通过具体案例分析、相关法律条款解读、生活场景再现等方式,分别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产生原因、校园欺凌具体表现、校园欺凌危害、校园欺凌的具体案例、遇到欺凌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等方面,重点讲解了校园欺凌发生的时间、规律、方式和特点,以及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教育未成年学生要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通过这次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座,两所学校学生们纷纷表示对校园欺凌的后果有了深刻认识,对校园欺凌行为也起到了进一步警示作用,让同学们懂得了在面对校园欺凌时应如何正确、有效保护地自己和同学。
开展清明防火安全讲座
4月2日,法治副校长许敏以清明节为契机,走进岳池县普安小学校开展清明节历史知识及防火安全法治教育讲座,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的祭祀方式。法治副校长许敏检察官制作了形象、直观、生动的《清明节文明祭祀 防火安全》ppt,播放了《森林火灾的危害》和该院制作《清明祭祀 森林防火不能忘》的宣传短视频片,让同学们对森林火灾的危害有了明确的认识。
许敏检察官从清明节知识着手,向同学们讲解了清明节的由来、风俗习惯、节气等知识,结合多年办案经验,宣讲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可能触犯的罪名和要承担的刑事责任、经济责任,列举了森林火灾的危害和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五种情形及清明节祭祀需要注意的七个方面,告知大家发生火灾时要及时通知大人或者拨打119报警电话,不要盲目参与救火,注意自身安全,进一步加强了对森林火灾的安全防范意识。
同时引导同学们回家要对父母及亲朋好友、邻居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学生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在进行法治宣讲的同时,许敏检察官还通过现场答题的方式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同学们都积极踊跃参与,现场气氛非常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开展“儿童防拐骗安全”演练
4月12日,在国家安全日到来之际,法治副校长刘军华走进东湖幼儿园,为全体师生及家长们开展“儿童防拐骗安全”演练。
刘军华检察官通过组织观看儿童防拐安全教育视频、开展情景模拟防拐骗等形式,教育幼儿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轻信陌生人说的话、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给的东西,更不能跟陌生人走。要求孩子们要记住父母的名字、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引导孩子们在遇到歹徒时不慌乱、不哭闹,学会自我保护,再向他人进行求救,尽可能做到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儿童防拐骗安全”演练不仅能让幼儿深刻认识到被陌生人拐骗的严重后果,也能有效帮助幼儿树立自我保护的思想意识,加强全体师幼及家长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安全校园提供坚实保障。
03“肩并肩”前行,强化法律意识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法治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3月4日,岳池县检察院妇委会主任刘杨走进岳池县麻柳桥社区,为40余名家长讲解《民法典》专题知识,刘主任用通熟易懂的语言,结合民事典型案例,介绍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大意义,对婚烟家庭、优良家风以及民法典中涉未成年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进一步增强了家长们对民法典知识的了解,引导家长们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给孩子做好榜样,让孩子身心健康的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