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我一定戴头盔,这次罚多少款我都认,不要扣分行不行?”“我们也不想罚你的款、扣你的分,不戴头盔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我们按最低标准处罚,分也一定要扣,这样你今后才能长记性。”8月19日,在武胜县城五十米大街新华书店街口,一名未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受到罚款20元、扣分2分的处罚。武胜县公安局一份通报资料显示,今年开展整治“三车”交通违法行为以来,该县已累计查处“三车”交通违法行为3446起、警告1206起,暂扣“三车”958辆、解体15辆、置换34辆。
图为武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处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骑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文伟 摄)
“城市电动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管理不规范,是广安市今年确定解决的‘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之一。”武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今年继续深化“人民阅卷·广安行动”,从年初开始就组织党员干部开展“1+N”走访、“面对面”接访、“村(社区)问政”等活动,健全完善群众反馈问题台账,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三车”交通违法行整治同步列入全县今年需要解决的“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车”整治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协作配合,武胜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公安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联合印发“三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责任追究倒查制度,落实每周例会、每月通报、微信提示等推进机制,强力整治电动摩托车未注册、申领、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二、三、四轮车不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非法改(拼)装、加装遮阳棚、超员、不戴安全头盔、饮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该县根据城乡“三车”活动规律特点,以城区为重点,坚持“警力跟着车流走、警力跟着隐患走”原则,落实“定路段、定时间、定人员、定职责”管控责任,严查“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行车安全隐患。该县以乡镇交管办、公安派出所为依托,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农村“三车”违法行为查处,推动“三车”整治城乡一体推进。高压整治“三车”违法行为,促使“三车”拥有者、骑行者安全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武胜县公安局统计表明,该县今年已核发摩托车驾驶证2067人,较上年同期增长112.43%;已登记上户电动自行车115辆、电动摩托车2649辆、燃油摩托车1755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15%、1198.58%、9.41%。
图为武胜县车管单位民警组织“三车”驾驶证参考人员进行考前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文伟 摄)
笔者在武胜县城各重要路口发现,执勤民警对违法骑摩托车行为在给予处罚的同时,也不厌其烦地反复宣传解释,灌输安全交通、文明交通理念,让交通违法者受教育,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以处罚为最终目标,该县坚持执法与教育并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设置执勤宣传固定点,用好临时执勤点、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车驾管窗口等阵地,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48000余份、播放交通事故光碟160余场次,让广大群众认识到“三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县教育局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片,促进学生交通安全行为养成,带动学生家庭交通安全意识提升。
“以前机动车道也有非机动车行驶,‘三车’整治后,这种现象基本杜绝了,特别是非机动车也主动礼让行人了,行人过斑马线感到安全了。”在武胜县城五十米大街红绿灯处,等候绿灯通行的市民毛先生对城市交通秩序的变化表示赞赏。该县整治“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后,实现了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城市交通秩序文明指数双提升,涉及“三车”信访投诉同比下降25.4%以上,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武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按照整治方案,从部门协作、源头治理、规范执法、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持续整治“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营造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氛围,进一步优化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文伟 范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