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立行立改 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来源:四川日报
(原标题:四川:立行立改 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边督边改

修复伸缩缝 更换隔音窗

绵西高速匝道噪音扰民问题迅速得到解决

“车过公路的噪音变小了,还要给房子装隔音窗,这次整改快速又到位,我们很满意。”9月3日,家住南充市顺庆区木马岭村、靠近绵西高速龟石坝互通C匝道的两户居民,对前来回访的交通执法人员、高速公路公司工作人员等满意地说。

8月29日,省交通运输厅收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一封信访案件,反映绵西高速南充市顺庆区龟石坝互通匝道桥附近噪音污染。

接件后,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罗佳明到现场实地走访,部署整改,强调综合施策,提高整改效率,切实让群众满意。省交通运输厅高速执法二支队会同南充市交通运输局组成专案工作组,开展现场勘查,并就地与绵南公司会商,抓住问题源头,拟定整治方案。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总队长(局长)刘孝明介绍,该匝道噪音来源属于非连续性声源,主要源于过往车流,影响的民房均分布在距高速公路红线范围20-40米的位置。

为确保整改有效,切实降低噪音影响,整改从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两方面同步开展:在匝道增设限速40公里每小时的测速设备,同时按照梯次降速要求在匝道上增设限速牌;对该匝道桥存在错台的伸缩缝采取修复处治,加强该路段路面及桥梁伸缩缝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路面平顺和桥梁结构物的使用良好;为距离公路较近的居民安装隔音窗。上述措施完成后,于9月20日前再次开展噪音监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是否进行进一步处置。

目前,绵西高速龟石坝互通已完成匝道伸缩缝混凝土浇筑,并在相应位置安装了梯级限速标志和太阳能速度反馈仪。根据绵南公司设置4个监测点初步测定,该匝道昼、夜间噪音均满足2类、4a类噪音标准。

9月3日,专案工作组人员来到距匝道较近住户处回访,并就安装隔音窗一事进行沟通。居民对已完成的整改举措表示肯定,其中两户同意更换安装隔音窗。第二天,工作组对拟安装隔音窗的房屋进行了尺寸测量。“9月15日前,隔音窗将安装到位。”

截至9月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转办省交通运输厅主办信访件6件,均属于噪音问题。省交通运输厅第一时间现场研究、第一时间落实整改、第一时间回应关切、第一时间自查自纠、第一时间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做好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除绵西高速外,剩余5件均在积极办理中。

同时,根据日常办理的噪音信访件,省交通运输厅对噪音信访件较多、声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高速公路情况进行分析,指导各营运公司主动积极应对噪音投诉,避免推诿扯皮,结合实际,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噪音污染防治,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动绿色交通发展。

立即调查 快速处理

攀枝花市仁和区引导问题企业完成设备拆除

9月4日上午,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立新村6组的通攀果袋工厂内,一辆运输车进进出出,往返运输泡沫果袋生产设备。在一间厂房内,记者看到已被拆卸的生产设备码放在墙脚,“生产线已经在8月31日全部拆除,正在现场监督厂方把机器设备运出去。”监督整改的仁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辉介绍,由于厂房门口是一条缓坡,部分设备较大,为了保障现场安全,每天都有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场协助指导拆除和转运。

8月28日,仁和区收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1件群众信访举报件,根据投诉内容,区级领导第一时间带领相关监管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攀枝花市仁和区通攀果袋厂是否存在“没有环评,直排污水,生产时噪音扰民”情况。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攀枝花市仁和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孙福伦介绍,通攀果袋厂纸袋生产项目于2020年6月完成网上环评登记备案,但泡沫果袋生产项目因未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于2021年7月6日被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停止建设生产,至今未完成环评手续办理,群众反映的“没有环评”的情况属实。同时,经实地核实,通攀果袋厂生产工艺、现状情况,其生活污水有收集处理设施,未发现有工业废水产生,厂区周边也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痕迹。在现场调查时,通攀果袋厂未生产并拆除了生产供电动力线,不具备生产噪声监测条件,走访厂区周边500米范围内全部3户农户时,均表示该厂生产时噪声未对其生活产生影响。

记者在原生产厂房中看到,全部生产线已经拆除完毕,厂房边堆放有袋装聚乙烯。“生产泡沫果袋主要原料就是聚乙烯和丁烷气体,这种气体易燃,仁和区应急管理局已协调专业运输企业将其运回原生产企业。”孙福伦说。

此外,8月28日至30日,仁和区对全区范围内果袋生产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现场排查核实,共计排查出8户,其中6户为生产经营纸袋或纸箱,2户为生产泡沫果袋。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依法依规处置。

孙福伦告诉记者,这些企业生产的果袋主要销售给当地种植芒果、石榴的农户,下一步将让类似企业通过整合搬迁入园等方式实现合法生产,通过建立联席会商制度,加强源头管控。由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新申报工业类企业进行核查,在许可前剔除不符合政策法规的企业。同时,强化巡查监管,充分发挥乡(镇)、村、组三级干部和网格员的“哨兵”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由职能部门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处置。


编辑:付弋 发布时间: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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