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赵波的提名,
决定任命:
罗永平为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尹钢银为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波为广安市民政局局长;
罗向前为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萍为广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何继军的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 山的广安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廖 杰的广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根据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
任 命:
赵远涛为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根据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旭东的提名,
任 命:
胡 成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冯剑辉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 去:
胡 成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冯剑辉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 伟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军的提名,
任 命:
郑伦贵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 渝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沈银霜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雷景辉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吴金泉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何 山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