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广安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胡成毅、兰朝红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12月20日政协广安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来源:广安新闻网
(原标题:政协广安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胡成毅、兰朝红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12月20日政协广安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广安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胡成毅同志任政协广安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兰朝红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安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


编辑:滕云 发布时间: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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