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公安提醒】春节驾车莫贪杯 涉嫌危险驾驶罪恐追悔莫及

来源:广安新闻网

春节将至,聚餐喝酒少不了,酒醉驾违法趁机“抬头”,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华蓥市公安局高兴派出所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持续保持对酒后驾驶行为的严厉打击,1月以来,该所连续查处2起醉酒驾驶行为。

1月1日0时许,高兴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尹某某自称驾驶川J***A3白色轿车操作不当,将道路一侧邓某某房屋卷帘门及玻璃撞坏。民警发现驾驶员尹某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遂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其检测结果为酒精含量:182mg/100ml。尹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调查。

1月12日13时许,高兴派出所民警在高兴镇通天路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在对从高兴场镇去往高坪方向的川XF***86深蓝色SUV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某有饮酒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测试,驾驶员王某某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129mg/100ml。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调查。

法律小知识: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第一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华蓥公安提醒广大驾驶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钟望 蒋四芳)


编辑:邓勇 发布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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