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党委决策部署,高标准建成并运行“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构建执法培训体系,创新试点派驻法制员制度,闭环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推动该局执法工作走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前列。
建优办案中心,实现执法办案“一体化”
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一体化建设,打造“规范、高效、安全”的执法办案模式。一是硬件建设“标准化”。斥资160余万元升级建成投用集执法办案、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中心执法办案区配备8名专职民(辅)警,明确岗位职责,24小时全天候运行。与大数据实战中心互联互接,实现数据化、智能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办理刑事案件174件,处理人员489人。二是执法管控“流程化”。完善优化“日巡查、月通报”制度,设置案管中心监督岗全面监测执法办案流程,动态巡查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场所等六大要素。构建执法办案大监督格局,将派出所办案区视频全部接入办案中心,督察大队派员常态化入驻巡查,实行办案中心、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清单式执法管理、实时性监督和周期性考评相结合的全流程管控。三是拓展服务“效能化”。以节约办案警力资源为初衷,拓展和延伸法制特色服务功能,建立专业看管送押服务队伍,统筹开展办理人员信息采集、人身检查、物品登记、就医体检、文书物品邮递、送押入所等服务,以优质全面的“一站式服务”提升案件办理执法效能,切实让办案民警集中精力做好案件办理、减少“跑路”,大量节约办案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精力。今年以来,已代为办理各类服务160次。
做强执法主体,构建执法培训“体系化”
以素质养成为落脚点,多措并举激发广大民警学法、用法、依法执法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提升执法水平,夯实执法工作基础。一是“师徒结对”提能。借助薪火提能工程,对近两年新入警民警指派业务强、作风硬、德才好的业务骨干民警担任师傅,“四同步”原则(同步执勤、同步出警、同步办案、同步工作)强化跟班实训,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用活“一案一议”专题培训,及时消化规范要求,快速提升履职能力和执法素养。二是精准培训增效。坚持“教学贴近实战”的原则,法制部门系统梳理案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收集和分析民警对执法培训的需求,编制培训提纲,最大限度地为基层民警提供精确“订单式”法制培训;同时,建立法制民警包所队模式,组织开展“流动小讲堂”,采取电话答疑、上门讲解、小范围讨论等形式,全天候24小时帮助民警解决在案件定性、证据认定等方面的难题。三是跟踪评估固本。探索将“积分制”引入案件管理工作中,制定《民警积分管理办法》,法制大队对民警案件办理情况实行“正向积分、负面扣分”积分管理制,全流程跟踪接处警、证据收集固定、案件定性、法律条款适用等“一揽子”考核,倒逼办案民警“用法精准、办案有效、执法规范”。
创新法制派驻,深耕执法管理“精细化”
以法制员派驻制度为抓手,建立“警情、案件、场所、财物、卷宗”等执法要素“日清、周清、月清”(三清)工作机制,确保执法活动有人管、有人改、有人督。一是专精执法管理。推进前置监督管理,法制大队派专职法制员进驻办案单位,构建“派驻法制员+办案单位法制员+办案民警”的“1+1+N”执法管理模式,形成派驻法制员执法监管、单位法制员执法初审、办案民警专司案件办理的组织体系,实现对执法全要素的闭环管控。二是闭环执法监督。针对日常警情处置缺乏有效监管、源头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派驻法制员负责落实同步警情巡查机制,实现及时发现警情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反馈;落实“跟踪式”案件审核机制,着重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初审把关,在同步跟踪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抓严“销账式”问题整改机制,对日常监督和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清单式管理、销账式整改、分类式处置。截至目前,源头监督整改案件120件。三是提升执法效能。从案件源头和在侦过程中强化质量大比拼,最大限度地防止执法过错和涉法信访投诉,提高案件质量。派驻法制员及时反馈基层执法客观实际,针对性梳理基层执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法制大队协商化解困难和问题的办法,推动建立健全《华蓥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等执法制度9个。
做精三项机制,打造执法监督“闭环化”
以加强执法监督为重点,充分发挥案管中心、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检警协作机制作用,持续提升监督力度、监督质量、监督效果。一是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发挥案管中心效能,坚持执法办案全流程、全环节、全方位监管,有力堵塞执法漏洞瑕疵。依托警综平台系统,对案件进行全程动态监督、适时通报、及时整改,每日进行巡查通报,每月按片区从警综平台抽取案件进行考评,形成执法质量分析研判专报。今年以来,下发《日常执法质量巡查通报》138期、《执法质量考评》专报8期。二是健全党委领导机制。实体化、规范化、高效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案件集体合议规定》,细化明确监管职责、日常运行、集体议事等事项,落实每周执法情况通报、每月执法联席会议、每季执法专题汇报“三项规定动作”,对多发易发、重复性执法顽疾和系统性、制度性管理问题会商研判,严密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跟踪“三道防线”,及时消除执法突出问题和队伍风险隐患。三是健全检警协作机制。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对接合作,推动检警协作深度融合。落实常态化派驻协作制,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常驻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明确1名法制民警协助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及时通报检察建议、提请逮捕、案件起诉、退回补侦等情况,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整改反馈。 (任畇芝 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