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和洁净水行动,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我区正常禁渔工作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近日,广安区警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3月18日,广安区警方查获一起非法电鱼案,抓获违法嫌疑人 6名。
2019年3月18日23时许,广安区公安分局石笋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疑似有人在虾爬沟水库非法电鱼,民警当即上前对两人进行例行盘查,当场挡获正在使用电瓶电鱼的蔡某、黄某某、夏某、庹某、黄某、周某等6人,并查获电鱼工具两套。随后,该局石笋派出所民警会同广安区渔政管理站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蔡某、黄某等人对其在水库使用电瓶电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依法移交至广安区渔政管理站进行处理。
法律解析:电捕鱼属非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电捕鱼在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同时,还有可能殃及电捕鱼者自身安全。此前其它地方新闻也曾爆出多起因操作不慎而导致电鱼者意外触电身亡的案例。广安区警方长期以来坚持严厉打击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非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珍惜生命,共同维护好渔业生态环境。(朱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