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干部是党各项事业得以发展的根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就是要锻造一支一流的干部队伍。但好干部不只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作为干部队伍建设最基础的人事档案工作,在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和评鉴人才等方面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巩固我们党执政资源的有力支撑。根据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广安区委组织部多措并举稳步推进,不断健全人事档案“建、管、用”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和提升区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转变模式,持续推动档案集约化管理。以前广安区干部人事档案是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等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管理。这不仅增加了运行成本,也不利于信息的共享和资源的统筹,同时部分档案管理单位还存在设备陈旧、管理松散,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八防设备没有配套,工作人员业务不专、工作不熟,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问题落实整改不力等问题,这导致部分档案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给档案的查(借)阅、复制、摘录和调取等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为此,由广安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各档案管理部门大力推行干部人事档案的集约化管理。通过把区级各相关部门管理的档案集中到区委组织部进行统一整理、保管和利用的方式,实现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和统一领导的工作要求,推动了档案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共用,解决了因人员变动频繁、标准掌握不一所带来的各类问题。
自查自纠,扎实开展专项审核全覆盖。成立以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为组长的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全覆盖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所有在编在岗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核实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并着重对档案中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逻辑性等问题进行分析判断。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求补充收集;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认定;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通过公安部门、走访对象、本人谈话等材料进行互相检验、相互印证和部务会讨论认定的形式得出最终认定结论;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则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并在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将“质量关”“准确关”“认定关”贯穿档案审核和内容建设始终,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全面规范、鲜活及时,维护好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提速增效,如期完成数字化建设工程。广安区委组织部以服务干部人才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根据中、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的要求,抽调了政治觉悟高、原则性强和工作认真仔细的干部来专门从事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并按照国家相关技术和保密工作的规定,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管理的人事档案进行了集中扫描、数据加工和系统搭建,确保了信息录入规范准确,图像处理显示清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完全一致。实现了人事档案资源的数字化、信息管理的标准化、信息服务的网络化和接收、传输、利用的一体化,极大地方便了“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公务员登记和职级晋升、退休人员信息核查等工作,有效地保护了档案原件的安全和完整、避免了涂改和造假的风险,大幅地降低了发生错误的可能性和管档人员的工作强度,广泛地拓展了干部档案的服务功能,促进了相关部门干部信息数据的沟通与共享。
压实责任,深入推进管档用档常态化。人事档案全面记录了干部的个人政治品质、学习工作经历、家庭状况及社会关系等情况,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属于机密材料,归党和国家所有。广安区委组织部严格执行了档案信息收集、归档、保密、查阅、使用、转递等各环节的工作纪律,并按要求建立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础在于管理,核心则在于利用。广安区委组织部及时对接运用,在推荐和选拔任用干部时,把查阅干部的人事档案作为必经程序和酝酿提名干部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档案的资政作用。在此之上,还充分收集了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信访举报问题查处结果及干部监督联席成员单位所提供相关信息等,全面把关干部成长历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要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就必须要从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方面从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广安区委组织部认真学习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注重管用并重,持续在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上下功夫,坚持以高质量的工作成绩为广大干部人才、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坚实的服务保障。(何 颖 吴林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