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岳池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开展安全专题工作会
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岳池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开展元旦前安全管理工作
岳池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三举措筑牢用车安全防线
岳池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客户拜访持续开展安全宣传
四川华蓥市局(分公司)获得一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024年度全市烟草系统营销专业化技能比武竞赛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