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市场监管局开出首张拒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罚单

来源:广安新闻网

近期,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雷行动2023”食品安全领域整治行动中,发现某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存在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添加剂、未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的违法行为,在给予当场警告处罚后,该食堂仍未改正,拒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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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单位食堂虽然配备了食品安全员并建立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相关工作机制,但未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于3月13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邻水县市场监管局将以此为契机,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按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绝不手软,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陈尧)


编辑:王丹 发布时间: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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