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原标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会议提出和确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

  伟大的思想来源于伟大的实践。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描绘了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工作。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中国建设,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邓勇 发布时间: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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